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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的破壞作用

簡要回答

地下水的破壞作用包括:水質污染、土壤鹽漬化、岩溶塌陷、地面沉降、海水入侵等。

地下水的破壞作用

我國蘊藏着豐富的地下水資源,這些地下水資源和地面河流一樣都是可利用的水資源,其實地下水資源如果不好好利用,會具有一定的破壞作用,那麼究竟地下水的破壞作用包括哪些呢?下面讓我們一起去了解吧。

詳細內容

水質污染

新一輪地下水資源評價結果表明,我國地下水水質狀況總體較好。按分佈面積統計,63%可供直接飲用,17%經適當處理後可供飲用,12%不宜直接飲用但可供農業和部分工業部門利用,另有不足8%的地下水爲礦化度大於5克/升的鹹水鹽水和少量遭受嚴重污染的地下水,不宜直接利用或需經深度處理後纔有可能得以利用。

地下水的破壞作用 第2張

土壤鹽漬化

天然形成的原生土壤鹽漬化問題主要分佈於我國東北的鬆嫩平原和西北地區,黃淮海地區也有分佈。主要省份有黑龍江、吉林、內蒙、寧夏、甘肅、新疆、河北、河南、山東。長期的氣候乾旱,農業灌溉和工業用水量的不斷增加,造成地下水位普遍下降,表層土壤富集的鹽分被淋濾到地下,土壤鹽漬化程度降低,鹽漬化面積縮小,我國的土壤鹽漬化面積僅爲80年代初分佈面積的31.4%。人爲活動形成的次生土壤鹽漬化問題,主要分佈在我國黃河中游和西北內陸盆地大量引用地表水灌溉的農業區。

地下水的破壞作用 第3張

岩溶塌陷

大規模集中開採地下水以及礦山排水等,造成地面塌陷頻繁發生,呈現向城鎮和礦山集中的趨勢,規模越來越大,損失不斷增加。據不完全統計,全國23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發生岩溶塌陷1400多例,塌坑總數超過4萬個,給國民經濟建設和人民生命財產帶來嚴重威脅。

地下水的破壞作用 第4張

地面沉降

全國有近70個城市因不合理開採地下水誘發了地面沉降,沉降範圍6.4萬平方千米,沉降中心最大沉降量超過2m的有上海、天津、太原、西安、蘇州、無錫、常州等城市,天津塘沽的沉降量達到3.1m。西安、大同、蘇州、無錫、常州等市的地面沉降同時伴有地裂縫,對城市基礎設施構成嚴重威脅。發生地裂縫的地區還有河北、山東、雲南、廣東、海南等地。

地下水的破壞作用 第5張

海水入侵

在環渤海地區、長江三角洲的部分沿海城市和南方沿海地區,由於過量開採地下水引起不同程度的海水入侵,呈現從點狀入侵向面狀入侵的發展趨勢。海水入侵使地下水產生不同程度的鹹化,造成當地羣衆飲水困難,土地發生鹽漬化,多數農田減產20%-40%,嚴重的達到50%-60%,非常嚴重的達到80%,個別地方甚至絕產。

地下水的破壞作用 第6張
標籤:地下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