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知百科網

位置:首頁 > 智慧生活 > 生活常識

房產稅徵收管理辦法

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徵稅物件,按房屋的計稅餘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現在我們就看看房產稅徵收管理辦法有哪些吧。

房產稅徵收管理辦法

操作方法

(01)房產稅由應稅住房所在地的地方稅務機關負責徵收。

房產稅徵收管理辦法 第2張

(02)房產稅稅款自納稅人取得應稅住房產權的次月起計算,按年計徵,不足一年的按月計算應納房產稅稅額。

房產稅徵收管理辦法 第3張

(03)凡新購住房的,購房人在辦理房地產登記前,應按地方稅務機關的要求,主動提供家庭成員情況和由市房屋狀況資訊中心出具的其在本市擁有住房相關資訊的查詢結果。地方稅務機關根據需要,會同有關部門對新購住房是否應繳納房產稅予以稽核認定,並將認定結果書面告知購房人。應稅住房發生權屬轉移的,原產權人應繳清房產稅稅款。 交易當事人須憑地方稅務機關出具的認定結果文書,向登記機構辦理房地產登記;不能提供的,登記機構不予辦理房地產登記。

房產稅徵收管理辦法 第4張

(04)納稅人應按規定如實申報納稅並提供相關資訊,對所提供的資訊資料承擔法律責任。 納稅人未按規定期限申報納稅的,由地方稅務機關向其追繳稅款、滯納金,並按規定處以罰款。

房產稅徵收管理辦法 第5張

(05)應稅住房房產稅的徵收管理除本暫行辦法規定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等有關規定執行。具體徵收管理辦法,由市地稅局負責制定。

房產稅徵收管理辦法 第6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