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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馳商標的由來是什麼?

梅賽德斯-奔馳(Mercedes-Benz),德國汽車品牌,被認爲是世界上最高檔汽車品牌之一,其完美的技術水平、過硬的質量標準、推陳出新的創新能力、以及一系列經典轎跑車款式令人稱道。

在國際上,該品牌通常被簡稱爲梅賽德斯(Mercedes),而中國內地稱其爲“奔馳”(因此,又有梅賽德斯-奔馳一說),臺灣譯爲“賓士”,香港譯爲“平治”。

自1900年12月22日戴姆勒汽車公司(Daimler-Motoren-Gesellschaft,DMG)向其客戶獻上了世界上第一輛以梅賽德斯(Mercedes)爲品牌的轎車開始,奔馳汽車就成爲汽車工業的楷模。奔馳商標已成爲世界上最著名的汽車品牌標誌之一,100多年來,奔馳品牌一直是汽車技術創新的先驅者。
奔馳商標的由來是什麼?


1886年1月29日,兩位德國人卡爾·本茨和戈特利布·戴姆勒獲得世界上第一輛汽車的專利權,標誌着世界上第一輛汽車誕生。隨後這一天就被人們稱爲汽車誕生日。一百多年過去了,奔馳汽車早已度過了它的百歲壽辰,而在這一百多年來,隨着汽車工業的蓬勃發展,曾涌現出很多的汽車廠家,但最終不過是曇花一現。悠悠百年歲月,也只有奔馳、標緻、福特、別克和斯柯達五家車廠經歷歲月洗禮而存活下來。

1885和1886年,卡爾·本茨(全名爲Karl Friedrich Benz,中文名卡爾·弗里德里希·奔馳,簡稱卡爾·奔馳。

由於品牌名中有“奔馳”二字,且梅賽德斯-奔馳中國官網採用“卡爾·奔馳”的譯名,故現多將其譯爲“卡爾·本茨”)與戈特利布·戴姆勒製造出了各自的第一輛汽車。

1883年卡爾·奔馳先起爐竈,在曼海姆(Mannheim)建立了奔馳汽車公司

戈特利布·戴姆勒(Gottlieb Daimler)於1909年爲三叉星標誌申請專利權,但奔馳則屬於一個圓形徽章。戈特利布·戴姆勒的標誌來源於戴姆勒給他妻子的信,他認爲他畫在家裏房子上的這顆星會爲他帶來好運,這顆三叉星還象徵着奔馳汽車公司向海陸空三個方向發展。

1909年,戈特利布·戴姆勒先生爲了紀念他的車大批量生產,將三叉星內的齒輪圖案改爲月桂枝,以示勝利。而標誌內的“梅賽德斯”則取自其在奧地利的汽車經銷商埃米爾·耶利內克(Emil Jellinek)美麗女兒的名字。

“梅賽德斯”在西班牙語中有幸運的含義,可惜這位美女於40歲死於不幸的婚姻,以她命名的做法卻不脛而走。

1909年6月,戴姆勒汽車公司申請登記了“三叉星”作爲轎車的標誌,象徵着陸上、水上和空中的機械化。1916年在它的四周加上了一個圓圈,圓的上方鑲嵌了四個小星,下面有Mercedes(梅賽德斯)字樣。

標誌最初是Benz外加月桂枝環繞。1926年,戴姆勒與奔馳合併,星形的標誌與奔馳的月桂枝終於合二爲一,下有Mercedes-Benz字樣。
後將月桂枝改成圓環,並去掉了Mercedes-Benz的字樣。
隨着這兩家歷史悠久地汽車生產商的合併,廠方再次爲商標申請專利權。
此圓環中的星形標誌演變成今天的圖案,一直沿用至今,併成爲世界最著名的商標之一。
標籤:由來 奔馳 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