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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財產應該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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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財產分割即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是指離婚時依法將夫妻共同財產劃分爲各自的個人財產。根據新婚姻法司法解釋,2016年離婚房產分割以及離婚財產分割又出現了最新、更加明確的規定。下面小編就爲你整理一下2016年的婚姻法關於財產分割的新規定。

離婚財產應該如何分配?

操作方法

(01)法定共同財產: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1)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2)生產、經營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3)知識產權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知識產權的收益;(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對於繼承遺產的所得,指的是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對財產的實際佔有。即使婚姻關係終止前並未實際佔有,但只要繼承發生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1)一方的婚前財產;(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離婚財產應該如何分配? 第2張

(02)約定共同財產:約定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婚姻當事人透過協議形式,對婚前、婚後財產的佔有、管理、使用、收益、處分以及債務的清償、婚姻關係終止時的財產清算等事項作出約定的一種財產製度。《婚姻法》第19條第1款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離婚財產應該如何分配? 第3張

(03)簡單來說,婚前所得歸個人,婚後取得的財產基本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包括車、房、股權、出資、存款、股票、奢侈品等。所以一旦離婚,夫妻共同財產很有可能一分爲二。

離婚財產應該如何分配? 第4張

(04)具體如何分割?房屋問題:1、房屋贈與未辦理過戶手續,房產歸贈與方,不予分割;2、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且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屬個人財產,不予分割;3、婚後由雙方父母出資買房,不管產權登記在哪一方名下,需按照出資份額比例分割;4、婚前買房婚後還貸,屬購買方個人財產,不予分割。婚後還貸部分及其增值部分由產權登記方按照比例進行補償;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由夫妻共同財產還貸部分,應考慮離婚時不動產的市場價格及共同還貸款項所佔全部款項的比例等因素,由不動產權利人對另一方進行合理補償。明確婚前以一方個人名義購買,婚後共同使用的房子是個人財產,不是共同財產。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並在銀行按揭貸款,無論房屋何時交付及房屋產權證何時取得,離婚時可以將該房屋視爲一方的個人財產,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由夫妻共同財產還貸部分,離婚時房屋總價按照市值計算,夫妻共同還貸部分按照房屋價值比例均等分割。舉例,甲男婚前買了一套價值100萬的房產,首付70萬,與乙女婚後將剩餘貸款還清。離婚時,房產價值200萬,則乙女可以分得(200-70)/2=65萬元。5、雙方用共同財產以父母名義買房,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產權屬於父母,不屬於夫妻財產,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資情況,算作債權要求償還出資額;6、婚後以按揭貸款方式購買房屋屬夫妻共同所有,對房屋產權的分割,原則上應當均分。

離婚財產應該如何分配? 第5張

(05)投資性財產:對於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股票、債券、投資基金份額等有價證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在離婚分割共同財產時,應該儘量爭取讓雙方協商解決,如果夫妻雙方協商不成或者按市價分配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數量按比例分配。如果夫妻共同財產中的股票或股份屬於法律法規限制轉讓的情形,人民法院不宜分割處理。待符合轉讓條件後,當事人可以依法對離婚時沒有涉及的共同財產請求人民法院進行分割。

離婚財產應該如何分配? 第6張

(06)婚姻法會把財產偏向誰?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1、重婚的;2、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3、實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也就是說,即使對方出軌,但她和那個人沒有構成同居或重婚關係,不影響財產分配。

離婚財產應該如何分配? 第7張

(07)婚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可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據具體情況,根據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婚姻法第四十條規定: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扶養子女、照顧老人、協助另外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外一方提出補償,另一方應該予以補償。

離婚財產應該如何分配? 第8張

(08)婚姻法第四十七條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僞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僞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離婚財產應該如何分配? 第9張

(09)如何避免財產糾紛?1.結婚前,準夫妻雙方帶着所有的證明,到公證處做一個婚前財產公證。2.婚後根據現狀,及時做婚後產權變更。3.儘量在婚後每筆大額財產支出之後列出明細,最好有第三方在場做見證並簽字證明。

離婚財產應該如何分配? 第10張

特別提示

離婚期間,各自收入仍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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