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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體器官捐獻流程

對社會來說,遺體捐獻對社會醫療衛生事業有極大的貢獻。人體解剖,人體器官移植等都需要大量的遺體來源。對個人來說,遺體捐獻是種高尚人格的體現,是一種對自身對社會乃至對自然的一種科學的態度和價值觀

遺體器官捐獻流程

操作方法

(01)凡在本省居住、無償的志願捐獻遺體者,可直接到登記接受站登記手續,也可與省紅十字會聯繫,由省紅十字會介紹到就近的登記接受站辦理登記手續志願無償捐獻遺體者需填寫申請,後到附近公證處辦理公證。同時,登記接受站要向正式登記者頒發由省紅十字會統一印製的“志願捐獻遺體紀念證

遺體器官捐獻流程 第2張

(02)志願捐獻器官者應瞭解器官捐獻的有關說明,志願捐獻者領取《器官捐獻志願書》

遺體器官捐獻流程 第3張

(03)由志願者本人或直系親屬填寫《器官捐獻志願書》,未成年的志願者捐獻器官必須經父母同意並代爲填寫《器官捐獻志願書》。《器官捐獻志願書》需要志願者直系親屬(父母、配偶、成年子女、監護人)同意簽字

遺體器官捐獻流程 第4張

(04)《器官捐獻志願書》填寫完整後由志願者本人或委託他人交到當地紅十字會,並攜帶志願者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器官捐獻志願書》一式兩份,紅十字會審覈後蓋章,一份存檔,一份交給本人或委託人自行保管

遺體器官捐獻流程 第5張

(05)當志願者將要辭世時,由委託人提前通知紅十字會做好準備,紅十字會得到志願捐獻器官者的醫院死亡證明後,即可接受器官。 年滿十八歲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捐獻活體器官,捐獻前應當有同意捐獻的書面證明。 捐獻人捐獻活體器官,應當不危害其生命安全。 自然人願意死亡後捐獻器官的,應當有同意捐獻的書面證明,或者有同意捐獻的口頭意思表示,並有其配偶(沒有配偶的有其父母和成年子女)以及兩名醫師的書面證明

遺體器官捐獻流程 第6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