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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要分三個階段檢查

媽媽在懷孕期間要做好產檢,才能順利產下寶寶,那媽媽在孕期檢查分哪幾個階段呢?

孕期要分三個階段檢查

一、孕早期要做什麼檢查?

(01)全身檢查:心、肝、脾、肺、腎的一般檢查,同時測血壓、身高、體重等。

(02)婦科陰道檢查:檢查生殖器有無感染、畸形、子宮大小、有無腫物,輸卵管、卵巢正常否,有無炎症或腫物。還可以儘早發現宮外孕、葡萄胎等異常妊娠,以便得到及時診斷和處理。

(03)輔助檢查:常規化驗有:陰道分泌物檢查、尿常規、尿糖、血常規、梅毒、肝功、乙肝表面抗原及抗體,早期有過病毒感染的孕婦、還要做相應的特殊化驗、對有死胎死產史、胎兒畸形史及患有遺傳性疾病等情況的孕婦,應在醫生指導下做必要的產前診斷檢查。

二、孕中期要做什麼檢查?

(01)B超、白帶常規、婦科檢查、胚胎髮育情況,全身檢查包括血壓、體重,瞭解心、肝、腎的功能,血、尿常規,血型,唐氏篩查,傳染病系列。(上述孕期檢查項目如果在孕12周沒做的話就需要做)。宮高、腹圍、胎心、血壓、體重。

(02)孕中期醫生透過連續觀察瞭解胎兒在子宮內的發育情況,以及孕婦血壓、體重等變化情況。及時發現異常情況,特別是前置胎盤,圍產期心臟病等,要特別高度警惕。

三、孕晚期要做什麼檢查?

(01)懷孕晚期,由於胎兒生長髮育日趨成熟,孕婦的負擔越來越重,要針對懷孕晚期的生理變化特點,做些必要的產科檢查,而且檢查間隔時間要縮短,檢查的次數要增加,檢查的內容要有所側重。孕婦要在妊娠晚期即8個月做一次產前鑑定,鑑定的目的是回顧孕婦的全部情況及過程,找出存在的主要問題,預測分娩方式,作好準備。只有透過產科檢查,才能做到心中有數,才能很好地配合醫生,讓孕婦和胎兒安全順利度過生產期。

(02)一般女性在確診懷孕以後12周左右,就需要到醫院進行第一次產前檢查;女性在懷孕在28周以前,均爲四周檢查一次,28周以後每2周檢查一次即可,到36周後爲每週檢查一次爲好;根據不同的情況和不同體質,女性在孕期的檢查項目也是有所不同的,建議在醫生的指導下進行,從而保證身體的健康

提醒

(01)懷孕期間,孕媽媽要做好檢查,發現症狀還及時做出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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